北京散打一年学费大概是多少_北京高校散打联赛规则
1.拳击,散打这种格斗比赛的规则是什么啊?
2.散打最新规则
3.散打比赛的比赛规则
4.散打的比赛规则
5.武术散打的裁判规则
散打竞赛规则的第二条就是裁判人员及其职责,散打比赛是少不了裁判员的,裁判员的作用是很重要,在比赛中中裁判员要各司其职、忠于职守,认真为散打员做好评判工作,下面是我整理的散打竞赛规则:裁判人员及其职责,欢迎阅读。
散打竞赛规则第一条 裁判人员的组成
(一)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
(二)临场执行裁判组:裁判长、副裁判长、台上裁判员各1人,边裁判员3人或5人。根据比赛需要,可设1?2组裁判人员。
(三)记录员、计时员各1人。
(四)编排记录长1人。
(五)检录长1人。
散打竞赛规则第二条 辅助裁判人员的组成
(一)编排记录员2?4人。
(二)检录员4?6人。
(三)医务监督1人,医务人员2?3人。
(四)宣告员l?2人。
(五)电子计分系统操作员2~3人。
散打竞赛规则第三条 裁判人员的职责
(一)总裁判长
1.负责组织裁判人员学习竞赛规程、规则和裁判法。
2.检查落实场地、器材、裁判用具及称量体重、抽签、编排等有关竞赛的准备工作。
3.根据竞赛规程、规则的要求,解决竞赛中的有关问题。但不能修改竞赛规程和规则。
4.每场比赛,运动员因弃权变动秩序,应及时通知裁判长、编排记录长和宣告员。
5.比赛中指导各裁判组的工作,根据需要可以调动裁判人员。
6.负责检查裁判员执行规则的情况。裁判组出现有争议的问题,有权做出最后决定。
7.审核、签署和宣布比赛成绩。
8. 向大会递交书面总结。
(二)副总裁判长
协助总裁判长工作,总裁判长缺席时,可代行其职责。
(三)裁判长
1.负责本组裁判员的学习和工作安排。
2.比赛中监督和指导裁判员、计时员、记录员的工作。
3.台上裁判员有明显错判、漏判时,鸣哨提示改正。
4.边裁判员出现明显错判,宣布结果前征得总裁判长同意后可以改判。
5.根据临场运动员的情况和记录员的记录,处理优势胜利、下台、处罚、强制读秒等有关规定事宜。
6.每局比赛结束后,宣告评判结果,决定胜负。
7. 每场比赛结束时审核、签署比赛成绩。
(四)副裁判长
协助裁判长工作,根据需要可以兼任其他裁判员的工作。
(五)台上裁判员
1.检查场上运动员的护具,保障比赛安全。
2.用口令和手势指挥运动员进行比赛。
3.判定运动员倒地、下台、犯规、消极、强制读秒、临场治疗等有关事宜。
4.宣布每场比赛结果。
(六)边裁判员
1.根据规则判定运动员的得分。
2.每局比赛结束后,根据裁判长信号,同时、迅速显示评判结果。
3.每场比赛结束后,在记分表上签名并保存,以备检查核实。
(七)记录员
1.赛前认真将有关信息填入记录表。
2.参加称量体重的工作,并将每名运动员的体重填入每场比赛的记录表。
3.根据台上裁判员的口令和手势,记录运动员被警告、劝告、强制读秒、下台的次数。
4. 记录边裁判员每局的评判结果,确定胜负后报告裁判长。
(八)计时员
1.赛前检查铜锣、计时钟,核准秒表。
2.负责比赛、暂停、读秒、局间休息的计时。
3.每局赛前10秒钟鸣哨通告。
4.每局比赛结束鸣锣通告。
5.无电子计分系统的情况下,每局比赛结束时,宣读边裁判员的评判结果。
(九)编排记录长
1.负责运动员资格审查,审核报名表。
2.负责组织抽签,编排每场比赛秩序表。
3.准备比赛中所需要的表格,审查核实成绩,录取名次。
4.登记和公布各场比赛成绩。
5.统计和收集有关材料,汇编成绩册。
(十)编排记录员
根据编排记录长分配的任务进行工作。
(十一)检录长
1.负责称量运动员体重。
2.负责护具的准备与赛中护具的管理。
3.赛前20分钟负责召集运动员检录。
4.检录时,如出现运动员不到或弃权等问题,及时报告总裁判长。
5.按照规则的要求,检查运动员的服装和护具。
(十二)检录员
根据检录长分配的任务进行工作。
(十三)宣告员
1.摘要介绍竞赛规程、规则和有关的宣传材料。
2.介绍临场裁判员、运动员。
3.宣告评判结果。
(十四)医务监督
1.审核运动员《体格检查表》。
2.负责赛前对运动员进行体检抽查。
3.负责临场伤病的治疗与处理。
4.负责因犯规造成运动员受伤情况的鉴定。
5.负责竞赛中的医务监督,对因伤病不宜参加比赛者,应及时向总裁判长提出其停赛建议。
6.配合兴奋剂检测人员检查运动员是否使用违禁药物。
(十五)电子计分系统操作员
负责与电子计分系统操作相关的工作。
拳击,散打这种格斗比赛的规则是什么啊?
问题一:散打的规则是哪些,怎么记分 散打也叫散手,古时称之为相搏、手搏、技击等。简单而言就是两人徒手面对面地打斗。散打是国标武术一个主要的表现形式,以踢、打、摔、拿四大技法为主要进攻手段。另外,还有防守、步法等技术。散打也是现代体育运动项目之一,双方按照规则,利用踢、打、摔等攻防战术进行徒手搏击、对抗。是中国传统武术的擂台形式,也是中国武协为了使武术能够与现代体育运动相适应所整理而成。 1979年散手在我国成为竞技的比赛项目。在80厘米高,8米见方的擂台上进行比赛。散手比赛允许使用踢、打、摔等各种武术流派中的技法,不允许使用擒拿,不许攻击喉、裆等要害部位;运动员分体重、穿护具在相同的条件下平等竞争。在对敌斗争中这些界限就没有了,军警对敌斗争就专寻对手的要害部位击打。使用的招法也比较凶狠,杀伤力较大,散打的出现让中国武林(格斗界)火红起搏击热。 散打是中华武术的精华,是具有独特民族风格的体育项目,多年来在民间流传发展,深受人民喜爱。散打起源与发展,是和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同步。它从先辈的生产劳动,生存斗争缘起,但又服务于此,演化至今成为华夏民族灿烂文化遗产中的瑰宝。原始社会人类为了争取自下而上、猎取食物,长期与野兽搏斗,学会了与野兽搏斗所使用的不同方法。如:拳打、脚踢、抱摔等简单的散打技术,并学会了一些野兽猎取食物的本领,如:猫扑、狗闪、虎跳、鹰翻等。 现在的散打是两人按照一定的规则,运用武术中的踢、打、摔和防守等方法,进行徒手对抗的现代体育竞技项目,它是中国武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武术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套路演练形式,一种是格斗对抗形式。散打就是格斗对抗形式的一种。 1979年,随着中国武术热的再度兴起,中国体委按照竞技体育模式,首先在浙江省体委、北京体育学院和武汉体育学院进行了武术对抗性项目的试点训练,并于同年5月在广西南宁举行的全国武术观摩交流大会上做了首次汇报表演。同年,又进行了几次比赛。1982年制定了《散打比赛规则》,1987年,散打被国家体委批准为正式比赛项目,并设“团体锦标赛”和“个人锦标赛”赛制。现在武术散打对传统技击术进行归纳、整理,舍弃它们的具体形态,找出其中带有共性的规律,即把中国各拳种门派的拳法、腿法通过规整,总结出它们的基本运动形式,经过高度抽象,确立进攻技术具有两种运动形式:一种是直线型方法,另一种是弧线型方法。拳法以冲、掼、抄、鞭,腿法以蹬、踹、扫、摆、勾为内容,摔法则根据“快摔”的要求和“无把”的特点,主要把握“破坏重心”和“抡圈”的要点,创造出“接招摔”和“夹打摔”的方法。同时,防守技术也划分为“接触式防守”和“不接触式防守”两种。散打从比赛形式上采用了中国传统的“打擂台”的方式,一方掉擂出局即为输方。在竞赛方法上采用三局两胜制,先赢两局者即为赢家。2000年首届中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在湖南长沙市举行,湖南卫视对赛事作了全程报道,这是中国武术散打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中国武术散打进入了专业赛制的时期。众多散打高手登台竞技,当年的散打王是来自 *** 体院的“劈腿王”柳海龙。2001年3月27日,中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在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中国武术协会散打馆拉开帷幕,比赛的直播工作在2000年湖南卫视现场直播的基础上,采取国内各地方与国外电视台同步直播的形式进行。从2001年2月15日开始,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体育报、北京电视台、北京有线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全国180多家媒体对赛事的筹备情况进行了跟踪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对2001年散打王争霸赛的广泛关注。 通过2000年一年来的比赛,散打王争霸赛已经在体育界、武术界尤其是散打专业队中得到了普遍认同......>>
问题二:武术散打,自由搏击和综合格斗的规则有什么不同? 武术散打不允许主动采取肘击和膝盖,只有双方缠抱时才可以用膝盖。自由搏击可以主动使用肘击和膝盖。武术散打和自由搏击都属于站立式格斗,就是对方倒地之后不允许再攻击而且不允许有擒拿的动作。而综合格斗则不受上述规则限制,除了比赛不可以戳眼,击裆,咬人以外可以用任何的攻击方式,而且对方倒地后可以追打。
问题三:散打和自由搏击有什么区别 自由搏击广义来说包括很多,但是一般多指KICKBOXING(也译作踢拳) 其比赛规则多允许用拳法、腿法和膝法,不允许用肘法、摔法(有的允许用,但不计分) 个别的赛事不允许用膝法 而散打在规则上允许用拳法、腿法、摔法,不允许用膝法(但是商业赛可以,不过不能攻击头部)、肘法 这就是两者的一个简单的比较 还有在国外散打有时也被称为Chinese Kickboxing(中式踢拳)
问题四:散打和搏击的区别? 搏击是总称,散打只是分类的一种而已,
问题五:武术散打与实用格斗的区别 武术散打, 更多与在比赛上面。
比赛没有压力,明知道对方不会杀掉自己,或不会把废自己一条手什么的,根本没有对战中的那份杀气。恰恰对战中最重要的就是势。 然后比赛中更多的是怎么击中得分点,所以比较死。
而使用格斗就不一样了,只有经常在实战中的人。 才会知道, 知道一拳打哪个角度,敌人最难躲。 敌人一拳过去自己怎么样才能最快速的躲过去,而且能做出有效的反击,。
就跟生死格斗一样, 输了一方必须死, 而2个人都不想死。 所以他们2个只能拼命的打, 爆发的自己最大的潜力。 因为他们都想活者。
这就是2者本质的差别。
请把分给我吧。 谢谢。
问题六:综合搏击和散打有什么区别? 综合搏击,又称综合武术,英文“Mixed Martial Arts”,简称MMA。 是一种集观赏性、娱乐性、竞技性于一体的优秀运动项目,现已成为国际武术搏击比赛的主要项目。它的主要技战术可以分为两大部分:站立对抗技术和地面绞杀技术。它包含并吸取各门派功夫的精华,各种拳法、腿法、膝、肘、掌、擒拿、关节技、柔术、摔跤等技术方法。MMA运动是拳击、kickboxing、柔道和摔跤等运动的完美结合,可以说是搏击运动的十项全能。MMA比赛是体育比赛规则上的一个突破,它可以让所有的参赛者都采用MMA的规则,对所有的武技一视同仁,不同武术流派的练习者可以在统一的规则下同场竞技。MMA运动的赛规可以让各方高手在一个公开且公平的环境下进行较量,是真实也最公平的一种竞赛方式。在比赛中允许使用击打、抱摔、关节技等各种技术,并在选手倒地时继续进行比赛。踢、打、摔、拿等各种武技都可以得到完美的展示。
综合格斗技 MMA它包扩了: 拳击 散打 泰拳 摔跤 柔道 柔术 桑博 擒拿 等世界各国武术门派的精髓,加上自己本身独有的地面打击技巧 以成为当今世界上最流行最丰富全面的格斗技术 综合格斗MMA在所有搏击对抗项目中,最接近于街头实战,综合格斗学员可以很轻松的面对其它任何一种武术项目.因为综合格斗MMA学员本身就已经学习和具备了各种技击能力. 瞬间强大攻击力足以使你有能力应付任何突发事件.以一敌多不再是你遥远的梦想.!
MMA可使用动作及技巧同其它竞技项目比较表:
拳 肘 踢 膝 锁臂 锁喉 锁腿 抱摔 倒地
摔跤* + +
柔道* + + + +
俄罗斯式摔跤 + + + +
拳击* +
跆拳道* + + +
泰拳 + + + +
散打 + = + + +
MMA + + + + + + + + +
+ 表示可使用动作
= 表示新允许使用的动作
* 表示现在的奥林匹克项目
与其说MMA综合武术竞技是一项新兴的运动,还不如说它就是我们非常熟悉的武术。MMA讲究的是兼容并蓄、综合全面,踢、打、摔、拿,什么都练其实就是MMA。
现代MMA运动把kickboxing、柔道和摔跤等各种运动相融合,使其成为一个非常精彩的运动项目。MMA具有统一的比赛规则,赛规的设定不偏不倚,既不会偏向某一种武技,也不会使某种武技处于劣势。参赛者可以使用拳、踢、抱摔、锁技、绞技等多种技术。比赛可以在与拳击台相同的拳台进行,也可以在带护栏的八角形场地举行。比赛获胜的方式同拳击比赛相似,即KO胜、优势胜利、医生终止比赛、对手弃权、分数评定、或者取消比赛资格。但与拳击或踢拳比赛的不同之处在于选手也可以通过让对手认输来取得比赛的胜利。当参赛者由于被缠抱、挨拳过重或身体疲劳等原因而希望停止比赛时,他都可以主动选择认输。整个比赛过程流畅明朗,当选手倒地时比赛继续进行,裁判很少叫暂停。比赛重量级别的划分与拳击、摔跤、柔道和散打基本相同。非冠军赛一般为三个回合;冠军赛一般为五个回合;每个回合持续五分钟,每两个回合间有一分钟休息时间。
自由搏击其实就是泰拳的另一种改版,叫踢拳,就是和现代泰拳一样,加强了拳法,减去了肘击等,强化低位扫腿。进攻方式比较像“X”,现在的荷兰就是自由搏击大国。自由搏击,又称国际自由搏击,欧美全接触自由空手道等,它不拘泥于任何固定的套路招式,而是提倡在实战中根据战况自由发挥,灵活施展拳、脚、肘、膝和摔跌等各种立体技术,长短兼备,全面施展,以最终击倒或战胜对手为目的。“告诉我基本原理,我将得出适合我自身的......>>
问题七:职业自由搏击规则是什么 更合理地体现出选手的实力。虽然修改的地方不多,但足以使选手改变其原有的技术风格。
排除了小鞭击腿的得分可能。新规则明确规定,使用腿法击中对方膝关节以上有效部位方可得分。这就促使选手必须改变腿法运用,尤其是鞭击腿的运用,努力在比赛中使用鞭击腿击中对方有效部位并有明显效果争取得分。而将少用或不用只击中对方小腿的小鞭击腿,因为这不能击中对方有效部位并有明显效果而不能得分。
作用明显的侧踹腿将被更多地使用。侧踹腿因势大力沉,杀伤力大,击中对方后效果明显,且便于灵活运用,一直是选手在散打比赛中重要技法,它既可以作防守中的“阻击手”,又可以做进攻时的“开路先锋”,还可以在对峙中作为“冷枪冷炮”使用。
但在以前的比赛中,选手忌于对方摔法的作用,更愿意使用灵活的小鞭击腿,只求得分,不求得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侧踹腿的使用。如今,新规则限制了小鞭击腿的使用,这就使选手将腿法使用的重点转移到侧踹腿上来,以求更有效地击中对手。在平时的训练中也将更多地摸索侧踹腿的使用技巧,以更多地发挥其强大的威力。
鼓励选手更多地进攻对方
新规则不仅限制了小鞭击腿的发挥,还规定互打互踢中双方均不得分。这就明确要求选手必须使用有实效的技法去攻击对方得分,而不是使用战术技巧来赢点得分,选手使用游走游斗的战术,以灵活的身法来取巧得分将不再是容易的事。只有依靠全面的技术和强大的实力,使用重拳重腿主动攻击对方才是得分的有效途径。选手在训练中也将更加注意提高自身的戟能力,提高技法的有效杀伤力,更多地向进攻型方向而不是战术型方向发展。
提高比赛场面的激烈精彩程度
新规则首次出现“消极3秒失1分”规定,即选手使用主动倒地动作进攻没出有击中对方而在3秒内不能站立,判主动倒地者“消极3秒”对方得1分。这就迫使选手在比赛中加强动作的连贯性,主动积极地投入到另一个技术动作的使用中去。这将加快比赛间攻防转换的节奏和连续进攻的节奏,使比赛场面的精彩程度大大提高。
新规则对一些主动进攻的精彩动作技术的得分标准的修改也有利于提高比赛场面的精彩程度。如第十七条“主动倒地”第二款中规定:用主动倒地将对方击倒,但对方倒地时身体的某一部位压在主动进攻者身体上造成不能迅速站立,判倒地者“倒地在先”主动倒地进攻者得一分。而在旧规则中则判“双方倒地”,互不得分。从这里可以看出新规则要求选手更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技术动作,鼓励选手主动使用实用性强且观赏性高的技术动作进攻对方,提高场面的精彩程度。
在前面对选手使用技击动作的分析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旧规则相对来说更有利于技术战术型选手取胜而不利于实力进攻型选手得分。因为实力进攻型选手拳法、腿法杀伤力强大,竞赛耐力较好但身体的灵活有限;而战术技术型选手则恰恰相反。因此,在旧规则下的比赛中,战术技术型选手往往利用规则,采用游斗战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靠点数获胜,场面也显得比较沉闷。新规则的实施则扭转了这一局面,对抗性大大提高。同时对选手的体能也有较高的要求,以使选手有足够的耐力为观众奉献连续数场的精彩比赛。
推动散打运动的普及和进入国际竞技舞台
新的散打竞赛规则要求,选手穿上护具上场比赛。从脱下护具到重新穿上护具,这是经过慎重考虑的。散打运动与拳击、职业泰拳、跆拳道等一样对抗性很强,在比赛中选手受伤的机会很大,这就限制了散打运动向大众化方向发展,阻碍了散打运动的普及。重穿护具后,由于护具的有效保护作用,散打选手在比赛对抗中受伤的机率也就大大地降低。像技术性击倒这样的场面将难于出现。同时穿上护具使击打效果将更加明显,裁判判罚操作简便,因此也增加其观赏性和精彩程度。这......>>
问题八:综合搏击和散打有什么区别? 其实区别不大 关键是规则 两种游戏当然都是KO为最好的结果 有些规则是不同的 散打是有效积分 打到什么部分得多少分 一方倒地后 一般给分就叫停了 综合搏击在倒地后 还可以反制对手 这样如果一放打击技术比较弱 但是柔道和摔交等比较善长的话 也有可能把对方强的手或者头等地方反制住 让对方不能动谈 直到对方拍地认输为止等 ,,,,,,,规则不同而已 都属于体育竞技术范畴
这样解释你满意了么?,,,,,,,
问题九:散打和综合格斗是一样的吗? 综合格斗受限制少一些,实战强一些。可用,拳肘踢膝锁臂锁喉锁腿抱摔倒地等动作,而散打只能用拳肘踢膝抱摔等动作。
问题十:搏击和格斗,散打的区别是什么? 格斗是属于一个统称,包括打、泰拳、空手道都可以称之为格斗或者称为搏击,例如自由搏击与搏击的差别,搏击是一个统称,而自由搏击是采用泰拳、散打、拳击等各大拳术的长处而研究出来的一套格斗术,自然而然搏击就包括了自由搏击、泰拳、散打等等。
希望我的答案能帮助你
散打最新规则
散打
一、竞赛性质。
团体比赛、个人比赛。
二、竞赛办法。
1、循环赛、单败淘汰赛、双败淘汰赛。
2、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净打3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
三、体重分级。
(一)52公斤级〔52公斤以下(含52公斤)〕。
(二)56公斤级〔52公斤以上--56公斤〕。
(三)60公斤级〔56公斤以上--60公斤〕。
(四)65公斤级〔60公斤以上--65公斤〕。
(五)70公斤级〔65公斤以上--70公斤〕。
(六)75公斤级〔70公斤以上--75公斤〕。
(七)80公斤级〔75公斤以上--80公斤〕。
(八)85公斤级〔80公斤以上--85公斤〕。
四、服装护具。
(一)运动员必须穿戴大会规定的拳套、护头、护齿、护裆、护腿、赤脚穿护脚背。
穿与比赛护具颜色相同的背心和短裤,护裆必须穿在短裤内。
(二)比赛的护具分红、黑两种。
(三)拳套的重量:65公斤级及以下级别的拳套为230克;70公斤级及以上
级别的拳套为280克。
进攻方法与得分标准
一、禁击部位:
后脑、颈部、裆部。
二、得分部位:
头部、躯干、大腿、小腿。
三、禁用方法:
1、用头、肘、膝、和反关节的动作进攻对方。
2、用转身后摆腿进攻对方头部。
3、用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的摔法或有意砸压对方。
4、一方倒地,另一方用脚进攻对方头部。
四、可用方法:
除禁用方法外的各种武术流派的招法。
五、得分标准:
(一)优势胜利
1、在一局比赛中,先完成三个三分动作者。
2、在比赛中,双方实力悬殊,台上裁判员征得裁判长的同意,判技术强者为
该场胜方。
3、被重击(侵人犯规除外)倒地不起达10秒,或虽能站立但知觉失常,判对
方为该场胜方。
4、一场比赛中,被重击强制读秒(侵人犯规除外)达3次,判对方为该场胜
方。
5、比赛中,运动员出现伤病,经医生鉴定不能继续比赛者,判对方为该场
胜方。
(二) 得3分
1、用主动倒地的动作致使对方倒地,而自己迅速站立者,得3分。
2、用转身后摆腿击中对方躯干部位而自己站立者,得3分。
(三)得2分
1、一方倒地(两脚以外任何部位接触台面),站立者得2分。
2、用腿法击中对方躯干部位。
3、被强制读秒一次,对方得2分。
4、受警告一次,对方得2分。
(四)得1分
1、用手法击中对方得分部位。
2、用腿法击中对方头部、大腿和小腿。
3、运动员消极8秒,被指定进攻后,8秒钟内仍不进攻,对方得1分。
4、主动倒地超过3秒钟不起立,对方得1分。
5、受劝告一次,对方得1分。
(五)不得分
1、方法不清楚,效果不明显。
2、双方倒地或下台。
3、双方互打互踢。
4、用方法主动倒地,对方不得分。
5、抱缠时击中对方
拳击
比赛
拳击手必须佩戴拳击手套,只允许用握紧的拳头击打对方腰际以上侧面、正面部位。在雅典奥运会中,每一场拳击比赛包括四个回合,每回合二分钟,每回合之间休息一分钟。以前的奥林匹克拳击赛每一场三个回合,每回合三分钟,但医学报告表明新赛制能减少拳击手在比赛中所受的身体伤害。
得分
铃声响起,拳击比赛的一个回合就开始。拳击手相互逼近,企图有效击打对方得分。用握紧的手套拳峰部位对对方身体合理部位一次清晰有力的击中,得一分。有效击中部位包括对方头的正面和侧面,腰际以上上体的正面和侧面。对臂部的击中无效。对有效击中部分的击中如果裁定不构成打击力量,则不得分。
由5人评判小组来决定击中是否得分,电子记分系统将确保只有在五名评判员中的至少三名裁定得分时才记分。每一个评判员面前有两个按钮,一个按钮代表一个选手。当评判员认为选手对对手有一次有效击中时可按一下相应当按钮。只有至少三名评判员在相互相差不到一秒的时间之内按下同一按钮,记分系统才记分。
拳击手一次有效击中可得一分,点数通过电子系统计算。当两位拳击选手在近距离搏斗中快速连续相互击打对方时,每一方都无法实施有足够打击力量的击打。这时候,评判员可等到近战结束,给占优势的一方得一分。
在拳击比赛结束时,合计每个评判员所给的点数,获得多数评判员评定的点数较多者被宣布为优胜者。如果两位选手的最后所获点数相同,评判员将通过评定加时赛来决定优胜者的归属。如果评判员在衡量这些因素后评定依然持平,哪位选手在比赛场面上占优或体育作风较佳来作出最后评定。
(击)倒地和(击)倒地不起
在一场拳击比赛中,拳击手在被击中后脚以上身体的任何其他部分接触台面可判为倒地。在被击中后身体部分跌出围绳以外或体力不支依靠或悬挂在围绳上,或者在受到重击后,虽然可以站立但被台上裁判员认为无法继续比赛时,选手都应被判为倒地。当拳击手被击倒后,场上裁判开始从1到10数秒数。现在已采用电子数秒设备,每数一次设备会发出一声嘟声,但是台上裁判经常自己来数秒。台上裁判在数秒时要求保持一只手在倒地选手的面前,用手势表明数秒的数字。在数到10秒后,如果倒地选手依不能起立,可判对方击倒对手获胜。
即使倒地选手立刻站立起来,也不能继续比赛,他必须先接受台上裁判员的8次数秒。在数秒到8后,在认为比赛可以继续时,台上裁判员会命令“开始”继续比赛。如果被击倒选手在站立起来后再在无击打情况下再次倒地,台上裁判员开始一次8次数秒。
倒地并正在被数秒的选手只有在决赛的最后一个回合结束铃声响时才可以被终止数秒,避免被判失败。在其他回合和比赛中,台上裁判员在铃声响后继续数秒。
如果双方同时被击倒地,台上裁判员同时数秒,只要一方保持倒地,继续数秒到10。如果双方在数秒到10时都不能站起,这时比赛结束,倒地时间以前为止获得点数最多者胜出。
认输
在其他情况下,包括因为选手不能承受重击,或者选手不符合比赛资格以及选手退出,台上裁判员可结束比赛,宣布对方为优胜者。这些情况多半是由拳击对抗时的伤害引起。除了台上裁判员外,在场边的助手可以决定选手是否能承受重击而向场内抛毛巾表示弃权。
犯规
拳击手犯规时,他将面临告诫、警告或最严厉的处罚,取消比赛资格。对同一种犯规定两次告诫等于一次警告。三次警告,无论是否针对同一种犯规,就会导致取消选手的比赛资格。常见到犯规包括:击打对方腰线以下部位,抱住对方,用手臂和肘部挤压对方的脸部,把对方的头往围绳外压,张开手掌击打,用掌背击打,击打对方的头颈后部以及躯体的背部。其他的犯规有消极防守,在场上裁判员命令“分开”时不后退一步,语言冲撞台上裁判员以及在台上裁判员命令“分开”后马上击打对方。
(拳击)体重级别划分
2004雅典奥运会拳击比赛包括12个级别。体重级别的划分和限度如下:
级别 体重
次特轻量级 48公斤级
特轻量级 51公斤级
最轻量级 54公斤级
次轻量级 57公斤级
轻中量级 64公斤级
次中量级 69公斤级
中量级 75公斤级
重量级 81公斤级
最重量级 91公斤级
超重量级 91公斤级以上
其他规则
1.如果任何一个拳击手在一个回合内接受三次数秒获一场比赛中接受四次数秒,台上裁判员可以终止比赛,宣布对方为优胜者。
2.如果台上裁判员在比赛的第一个回合由于选手眼部受伤或类似的原因终止比赛,对方胜出。但是,如果台上裁判员在第二或第三回合由于上述原因终止比赛,将通过累计到此时为止评判员所给的点数来评定比赛的优胜者。
3.参赛的选手要求在第一回合开始之前和比赛结果宣布后相互握手,表示友好。参加奥运会拳击比赛的选手年龄必须不小于17岁,不大于34岁。
4.参赛选手下巴禁止蓄有胡须,上唇胡须最长不能超过上唇缘。
5.每一场比赛之前,医务检查官必须声明参赛选手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赛。在比赛中,有三名医生在场边,任何一位医生在认为依据医学上的理由有必要终止比赛时可以终止比赛。
拳击台
比赛用的方形拳击台面积为6.1平米,四周有围绳。拳击台表面由拉展开的帆布组成,帆布下面有软垫层。整个拳击台面延伸出围绳的面积为45.72平方厘米。
拳击台的每一边的围绳由四根平行的绳子组成。离拳击台地面最低的绳子有40.66厘米高,两道绳子间的高距为30.48厘米。
拳击台上的四角用不同的颜色加以区分。参赛时拳击手可使用的台角是红色和蓝色,其余两个中立角为为白色。
散打比赛的比赛规则
第一章 通 则
第一条 竞赛性质
团体比赛 、 个人比赛
第二条 竞赛办法
(一)循环赛、淘汰赛
(二)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比赛净打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
第三条 资格审查
(一) 成年运动员参赛年龄限在18-35周岁。青少年运动员的参赛年限在15-18周岁以下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运动员注册证》。
(三)运动员必须有参加比赛的人身保险证明。
(四)运动员必须出示自报道之日起前20天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包括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等指标内的体格检查证明。
第四条 体重分级
(一) 48公斤级
(二) 52公斤级
(三) 56公斤级
(四) 60公斤级
(五) 65公斤级
(六) 70公斤级
(七) 75公斤级
(八) 80公斤级
(九) 85公斤级
(十) 90公斤级
(十一) 90公斤级以上级
第五条 称量体重
(一)称体重必须在仲裁委员会监督下,。由检录长负责,编排记录员配合完成。
(二)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称体重。称体重必须携带,〈运动员注册证〉。
(三)运动员必须按照大会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称体重。成体重时候裸体或只穿短裤(女子运动员可紧身内衣)
(四)称体重先从体重轻的级别开始,每个级别在1小时内称完。如体重不符,在规定称量时间内达不到报名级时,则不准参加以后所有场次的比赛。
第六条 抽签
(一) 抽签由编排记录组负责,有仲裁委员会主任、总裁判长及参赛队的教练或领队参加。
(二) 抽签在第一次称体重后进行,抽签由小级别开始,如本级只有一人,则不能参加比赛。
第七条 服装护具
(一)运动员必须穿戴大会指定的拳套、护头、护胸,必须穿戴自备护齿、护裆(护裆必须穿在短裤内)。比赛的护具分红、黑两中种颜色。
(二)运动员必须穿指定的与比赛护具颜色相同的比赛服装。
(三) 参赛拳套重量:65公斤级以下级别的拳套为230克(女子和青少年运动员使用该重量的拳套):70公斤级以上级别的拳套重量为280克。
第八条: 竞赛中的礼节
(一) 介绍运动员时,运动员向观众行抱拳礼
(二) 每场比赛开始前,运动员互相行抱拳礼。
(三) 宣布结果时,运动员交换站位,宣布结果后,运动员互相行抱拳礼,再向台上裁判员行抱拳礼,裁判员回礼:然后向对方教练员行抱拳礼,教练回礼。
(四) 边裁判员换人时,互相行报拳礼。
第九条: 弃权
(一)比赛期间,运动员因伤病或体重不符合不能参加比赛者,作弃权论,不再参加以后的比赛,但已进入名次的成绩有效。
(二) 比赛进行时,运动员实力悬殊,为保护本方运动员的安全,教练员可以举弃权牌表示弃权,运动员也可举手要求弃权。
(三〉不能按时参加称体重,赛前前三次点名未到或点名擅自离开,不能按时上场者,作为无故弃权论。
(四) 比赛期间,运动员无故齐全,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
第十条 竞赛中的有关规定
(一) 林场执行裁判人员应该集中精力,不得与其它人员交谈,未经许可不不得离开席位
(二) 运动员必须遵守规则,尊重和服从裁判。在场上不准有吵闹、漫骂、甩护具等任何表示不满的行为。
(三) 比赛时教练员和本队医生坐在指定位置。局间休息时,允许给运动员按摩和指导
(四) 运动员严禁用兴奋剂,局间休息时不能 第二章 裁判员极其职责(略)
第三章 仲裁委员会及其职责(略)
第四章 竞赛监督委员会及其职责(略)
第五章 得分标准与判罚
第十九条 得分部位
头部 躯干 大腿
第二十条 禁击部位
后脑 颈部 裆部
第二十一条 禁用方法
(一) 用头、肘、膝和反关节动作进攻对方
(二) 用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的摔法或有意砸压对方。
(三) 用任何方法攻击主动倒地方的头部和被动倒地方
第二十二条 得分标准
(一) 得2分
1.一方下台,另一方得2分。
2.一方倒地,站立者得2分
3.用腿法击中对方头部、躯干得2分
4.用主动倒地的动作致十对方倒地,而自己顺势站立者,得2分
5.被强制读秒一次,对方得2分
6.受警告一次,对方得2分
(二) 得1分
1.用手法击中对方头部、躯干得1分
2.用腿法击中对方大腿得1分
3.先后倒地,后倒地者得1分
4.用主动倒地动作致使对方倒地,而自己不能顺势站立者,得1分
5主动倒地三秒钟不起立,对方得1分
6 运动员被指定进攻8秒后仍不进攻,对方得1分
7.受劝告一次,对方得1分
(三)不得分
1.方法不清楚,效果不明显,不得分。
2.双方下台或同时倒地,不得分。
3.用方法主动倒地,对方不得分。
4.缠抱时击中对方,不得分。
第二十三条 犯规与罚则
(一)技术犯规
1.消极搂抱对方
2.处于不利状况时举手要求暂停
3.有意拖延比赛时间
4.比赛中对裁判员有不礼貌行为或不服从裁判
5.上场不待或有意吐护齿、松脱护具
6.运动员不遵守规定的竞赛礼节
(二)侵人犯规
1.在口令“开始”前或者“停”后进攻对方
2击中对方禁击部位
3.以禁用的方法击中对方。
(三)罚则
1.每出现一次技术犯规,劝告一次
2.每出现一次侵人犯规,警告一次
3.侵人犯规达3次,取消该场比赛资格
4.运动员故意伤人,取消比赛资格,所有成绩无效。
5.运动员使用违禁药物,或局间休息时输氧,取消比赛资格,所有成绩无效。
第二十四条 暂停比赛
(一)运动员倒地(主动倒地除外)或下台时
(二)运动员犯规受罚时
(三)运动员受伤时
(四)运动员互相抱缠没有进攻动作或无效进攻超过2秒时
(五)运动员主动倒地超过3秒
(六)运动员举手要求暂停时
(七)裁判长纠正错误、漏判时
(八)处理场上问题或发现险情时
(九)因灯光、场地等客观原因影响比赛时
(十)被指定进攻超过8秒仍不进攻时
第六章 胜负与名次评定
第二十五条 胜负评定
(一) 优势胜利
1.在比赛中,双方实力悬殊,台上裁判员征得裁判员长同意,裁技术强者为该场胜方
2.被重击(侵人犯规除外)倒地不起达10秒,或虽能站立但知觉失常,判对方为该场胜方
3.一场比赛中,被重击强制读秒(侵人犯规除外)达3次判对方为该场胜方
(二)每局胜负评定
1.在每局比赛结束时,依据边裁判员的评判结果,判定每局胜负。
2.一局比赛中,一方受重击被强制读秒(侵人犯规除外)2次,另一方为该局胜方。
3.一局比赛中,一方下台两次,另一方为该局胜方。
4.一局比赛中,双方出现平局时,按本局受精干,劝告少者,当天体重轻者顺序判定胜负,如上述三种情况仍相同,则为平局。
(三)每场胜负评定
] 1.一场比赛,先胜两局者为该场胜方。
2.比赛中,运动员出现伤病,经医生诊断不能继续比赛者,判对方为该场胜方。
3.比赛中因一方犯规,另一方乍伤,经医务监督确诊后,判犯规一方为该场胜方
4.因对方犯规而受伤,通过义务监督检查后确认不能继续比赛者,为该场胜方。但不得参加以后的比赛。
5.循环赛时,一场比赛中,如获局数相同,则依受警告,劝告少者的顺序决定胜负。如仍先同,则加赛一局,一次类推。
第二是六条 名次评定
(一)个人名次
1.淘汰赛时,直接产生名次。
2.循环赛时,积分多者名次列前,若两人或两人以上积分相同时,按下列顺序排列名词
1.负局少者列前
2.受警告少者列前
3.受劝告少者列前
4.体重轻者列前(以抽签体重为准)
上述四种情况仍然相同时,名次并列。
(二)团体名次
1.名次分
(1) 各级别录取前八名时,分别按9、7、6、5、4、3、2、1的得分计算
(2) 各级别录取前六名时,分别按7、5、4、3、2、1的得分计算。
2.积分相等时的处理办法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团体分数相等时,按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按个人获得第一名多的队名列前;再如相等时,按个人获得第2名多的队伍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2)受警告少的队名次列前。
(3)受劝告少的队名次列前。
以上集中情况仍相同时,名次并列第七章 编排与记录(略)
第八章 口令与手势
第九章 场地与器材
第三十一条 场地
(一)比赛场地为高80CM,长800CM.宽800CM的擂台,台面上铺有软垫,软垫上铺有盖单,台中心画有直径120CM的中国武术协会会徽,台面边缘有5CM的**警戒线。
(台下四周有高30CM.宽CM的保护软垫。
散打的比赛规则
散打是两人按照一定的规则,并运用踢、打、摔等攻防技法制服对方的、徒手对抗的格斗项目。分为古传散手(杀伤性强)、现代散打(限制较多)。下面是我整理的散打比赛的比赛规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竞赛性质。
团体比赛、个人比赛。
二、竞赛办法。
1、循环赛、单败淘汰赛、双败淘汰赛。
2、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净打3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
三、体重分级。
(一)52公斤级〔52公斤以下(含52公斤)〕。
(二)56公斤级〔52公斤以上--56公斤〕。
(三)60公斤级〔56公斤以上--60公斤〕。
(四)65公斤级〔60公斤以上--65公斤〕。
(五)70公斤级〔65公斤以上--70公斤〕。
(六)75公斤级〔70公斤以上--75公斤〕。
(七)80公斤级〔75公斤以上--80公斤〕。
(八)85公斤级〔80公斤以上--85公斤〕。
四、服装护具。
(一)运动员必须穿戴大会规定的拳套、护头、护齿、护裆、护腿、赤脚穿护脚背。穿与比赛护具颜色相同的.背心和短裤,护裆必须穿在短裤内。
(二)比赛的护具分红、黑两种。
(三)拳套的重量:65公斤级及以下级别的拳套为230克;70公斤级及以上级别的拳套为280克。
进攻方法与得分标准
一、禁击部位:
后脑、颈部、裆部。
二、得分部位:
头部、躯干、大腿、小腿。
三、禁用方法:
1、用头、肘、膝、和反关节的动作进攻对方。
2、用转身后摆腿进攻对方头部。
3、用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的摔法或有意砸压对方。
4、一方倒地,另一方用脚进攻对方头部。
四、可用方法:
除禁用方法外的各种武术流派的招法。
五、得分标准:
(一)优势胜利
1、在一局比赛中,先完成三个三分动作者。
2、在比赛中,双方实力悬殊,台上裁判员征得裁判长的同意,判技术强者为该场胜方。
3、被重击(侵人犯规除外)倒地不起达10秒,或虽能站立但知觉失常,判对方为该场胜方。
4、一场比赛中,被重击强制读秒(侵人犯规除外)达3次,判对方为该场胜方。
5、比赛中,运动员出现伤病,经医生鉴定不能继续比赛者,判对方为该场胜方。
(二) 得3分
1、用主动倒地的动作致使对方倒地,而自己迅速站立者,得3分。
2、用转身后摆腿击中对方躯干部位而自己站立者,得3分。
(三)得2分
1、一方倒地(两脚以外任何部位接触台面),站立者得2分。
2、用腿法击中对方躯干部位。
3、被强制读秒一次,对方得2分。
4、受警告一次,对方得2分。
(四)得1分
1、用手法击中对方得分部位。
2、用腿法击中对方头部、大腿和小腿。
3、运动员消极8秒,被指定进攻后,8秒钟内仍不进攻,对方得1分。
4、主动倒地超过3秒钟不起立,对方得1分。
5、受劝告一次,对方得1分。
(五)不得分
1、方法不清楚,效果不明显。
2、双方倒地或下台。
3、双方互打互踢。
4、用方法主动倒地,对方不得分。
5、抱缠时击中对方。
武术散打的裁判规则
说到散打,这对大家说来说不会陌生,在平时很多人都会坚持进行散打这样的训练方法,是可以帮助我们起到增强身体素质的功效,同时散打还可以帮助我们增强防身的效果,那么具体散打的时候比赛规则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散打的比赛规则
1、对于散打来说,在散打比赛的时候,这时候计分主要是进行五局总分制,同时对于每局比赛来说,而且边裁判员是要对比赛分数进行记录的,然后让场上裁判把分数给记分员进行记录,然后等到全部的五局比赛都结束了之后,这时候就可以让记分员进行统计,需要我们把每位边裁判员所记录的分数加起来,在一场比赛完整的结束之后,这时候被多数边裁判员计算的点数多,然后判为胜方的运动员就要被宣布为获胜者了。
2、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大家注意,这时候对于每个裁判员来说,实际上都是应该进行独立判分的,我们不能把三个边裁判员的总分全部都加起来去判断胜负。主要是在进行散打比赛的时候,这时候只要能够让运动员合理的去运用各种武术流派攻防招法。特别是拳法、腿法、摔法以及膝法,实际上都是有可能得分的,不过一定要避免用犯规的动作才行。
散打的好处
散打对健体防身是很有好处的,我们可以通过散打来起到增强身体素质的功效,对于提高人体的速度、力量、耐力、灵巧等各方面身体素质都有好处,还可以预防疾病产生。同时对散打来说还可以起到锻炼意志的效果,散打的时候是需要我们克服身体疼痛的,而且还要克服掉心理胆怯,是一项生理和心理都能锻炼的运动。
散打是大家熟悉的一项搏击运动,如果可以坚持进行散打的锻炼,这样对我们健康是有好处的,大家应该对散打的比赛规则有所了解,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散打这项运动,是大家在进行散打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一个情况,坚持散打还是很健康的。
第一章 通则
第一条 竞赛种类
第二条 竞赛办法
第三条 参赛年龄与资格审查
第四条 体重分级
第五条 称量体重及其规定
第六条 抽签
第七条 服装护具
第八条 比赛礼仪
第九条 弃权
第十条 竞赛中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裁判人员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裁判人员的组成
第十二条 辅助裁判人员的组成
第十三条 裁判人员的职责
第三章 仲裁委员会及其职责与申诉
第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第十五条 仲裁委员会的职责
第十六条 申诉程序及要求
第四章 竞赛监督委员会及其职责
第十七条 竞赛监督委员会的组成
第十八条 竞赛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第五章 技法要求、得分标准与判罚
第十九条 可用方法
第二十条 禁用方法
第二十一条 得分部位
第二十二条 禁击部位
第二十三条 得分标准
第二十四条 犯规与罚则
第二十五条 暂停比赛
第六章 胜负评定与名次评定
第二十六条 胜负评定
第二十七条 名次评定
第七章 编排与记录
第二十八条 编排
第二十九条 记录
第八章 口令与手势
第三十条 台上裁判员口令与手势
第三十一条 边裁判员手势
第九章 场地与器材
第三十二条 场地
第三十三条 器材
第一章 通则
第一条 竞赛种类
(一)团体比赛
(二)个人比赛
第二条 竞赛办法
(一)循环赛
(二)淘汰赛
(三)复活赛
(四)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净打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
第三条 参赛年龄与资格审查
(一)成年运动员的参赛年龄限在18—35周岁,青少年运动员的参赛年龄限在15—18周岁以下。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运动员注册证》。
(三)运动员必须有参加比赛的人身保险证明。
(四)运动员必须出示自报到之日起前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包括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等指标在内的体格检查证明。
第四条 体重分级
1、48公斤级(≤48Kg)
2、52公斤级(>48Kg-≤52Kg)
3、56公斤级(>52Kg-≤56Kg)
4、60公斤级(>56Kg-≤60Kg)
5、65公斤级(>60Kg-≤65Kg)
6、70公斤级(>65Kg-≤70Kg)
7、75公斤级(>70Kg-≤75Kg)
8、80公斤级(>75Kg-≤80Kg)
9、85公斤级(>80Kg-≤85Kg)
10、90公斤级(>85Kg-≤90Kg)
11、100公斤级(>90Kg-≤100 Kg)
12、100公斤以上级(>100 Kg)
第五条 称量体重及其规定
(一)称量体重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在抽签前进行,第二次在进入前八名后进行。
(二)运动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称量体重,并且必须携带《运动员注册证》。
(三)必须在仲裁委员的监督下称量体重,由检录长负责,编排记录员配合完成。
(四)运动员必须按照大会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称量体重。称量体重时裸体或只穿短裤(女子运动员可穿紧身内衣)。
(五)称量体重先从比赛设定的最小级别开始,每个级别在1小时内称完。如体重不符,在规定的称量时间内达不到报名级别时,则不准参加后面所有场次的比赛。
第六条 抽签
(一)由编排记录组负责抽签,有仲裁委员会主任、总裁判长及参赛队的教练或领队参加。
(二)在第一次称量体重后进行抽签,由比赛设定的最小级别开始。如该级别只有1人,则不能参加比赛。
第七条 服装护具
(一)比赛的护具分红、黑两种颜色。运动员必须穿戴竞赛组委会指定的拳套、护头、护胸,并且必须穿戴自备的护齿、护裆和缠手带,护裆必须穿在短裤内,缠手带的长度为2.5米—3.5米。
(二)运动员必须穿指定的与比赛护具颜色相同的服装。
(三)拳套的重量:男子65公斤级及以下级别和女子及青少年运动员的拳套重量为230克;男子70公斤级及以上级别的拳套重量为280克。
第八条 比赛礼仪
(一)介绍运动员时,运动员向观众行抱拳礼。
(二)每局比赛开始前,运动员上台后先向本方教练员行抱拳礼,教练员还礼;运动员之间再相互行抱拳礼。
(三)宣布比赛结果时,运动员交换站位。宣布结果后,运动员先相互行抱拳礼,再向台上裁判员行抱拳礼,裁判员还礼。然后向对方教练员行抱拳礼,教练员还礼。
(四)边裁判员换人时,互相行抱拳礼。
第九条 弃权
(一)比赛期间,运动员因伤病(需有医务监督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体重不符不能参加比赛,作弃权论,不再参加后面场次的比赛,但已进入名次的成绩有效。
(二)比赛进行时,运动员实力悬殊,为保护本方运动员的安全,教练员可举弃权牌表示弃权,运动员也可举手要求弃权。
(三)不能按时参加称量体重、赛前3次检录未到或检录后擅自离开,不能按时上场者,作无故弃权论。
(四)比赛期间,运动员无故弃权,取消本人全部成绩。
第十条 竞赛中的有关规定
(一)临场执行裁判员应集中精力,不得与其它人员交谈,未经裁判长许可不得离开席位。
(二)运动员必须遵守规则和比赛礼仪,尊重和服从裁判员。在场上不准有吵闹、谩骂、甩护具等任何表示不满的行为。每场比赛未宣布比赛结果前,运动员不得退场(因伤需急救者除外)。
(三)每名教练员只能代表所报名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并只能带一名助手或队医协助工作。比赛时,教练员和助手或队医坐在指定位置;局间休息时,允许给运动员按摩和指导。
(四)运动员严禁使用兴奋剂,局间休息时不得输氧。
第二章 裁判人员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裁判人员的组成
(一)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
(二)临场执行裁判组:裁判长、副裁判长、台上裁判员各1人,边裁判员3人或5人。根据比赛需要,可设1—2组裁判人员。
(三)记录员、计时员各1人。
(四)编排记录长1人。
(五)检录长1人。
第十二条 辅助裁判人员的组成
(一)编排记录员2—4人。
(二)检录员4—6人。
(三)医务监督1人,医务人员2—3人。
(四)宣告员l—2人。
(五)电子计分系统操作员2~3人。
第十三条 裁判人员的职责
(一)总裁判长
1.负责组织裁判人员学习竞赛规程、规则和裁判法。
2.检查落实场地、器材、裁判用具及称量体重、抽签、编排等有关竞赛的准备工作。
3.根据竞赛规程、规则的要求,解决竞赛中的有关问题。但不能修改竞赛规程和规则。
4.每场比赛,运动员因弃权变动秩序,应及时通知裁判长、编排记录长和宣告员。
5.比赛中指导各裁判组的工作,根据需要可以调动裁判人员。
6.负责检查裁判员执行规则的情况。裁判组出现有争议的问题,有权做出最后决定。
7.审核、签署和宣布比赛成绩。
8. 向大会递交书面总结。
(二)副总裁判长
协助总裁判长工作,总裁判长缺席时,可代行其职责。
(三)裁判长
1.负责本组裁判员的学习和工作安排。
2.比赛中监督和指导裁判员、计时员、记录员的工作。
3.台上裁判员有明显错判、漏判时,鸣哨提示改正。
4.边裁判员出现明显错判,宣布结果前征得总裁判长同意后可以改判。
5.根据临场运动员的情况和记录员的记录,处理优势胜利、下台、处罚、强制读秒等有关规定事宜。
6.每局比赛结束后,宣告评判结果,决定胜负。
7. 每场比赛结束时审核、签署比赛成绩。
(四)副裁判长
协助裁判长工作,根据需要可以兼任其他裁判员的工作。
(五)台上裁判员
1.检查场上运动员的护具,保障比赛安全。
2.用口令和手势指挥运动员进行比赛。
3.判定运动员倒地、下台、犯规、消极、强制读秒、临场治疗等有关事宜。
4.宣布每场比赛结果。
(六)边裁判员
1.根据规则判定运动员的得分。
2.每局比赛结束后,根据裁判长信号,同时、迅速显示评判结果。
3.每场比赛结束后,在记分表上签名并保存,以备检查核实。
(七)记录员
1.赛前认真将有关信息填入记录表。
2.参加称量体重的工作,并将每名运动员的体重填入每场比赛的记录表。
3.根据台上裁判员的口令和手势,记录运动员被警告、劝告、强制读秒、下台的次数。
4. 记录边裁判员每局的评判结果,确定胜负后报告裁判长。
(八)计时员
1.赛前检查铜锣、计时钟,核准秒表。
2.负责比赛、暂停、读秒、局间休息的计时。
3.每局赛前10秒钟鸣哨通告。
4.每局比赛结束鸣锣通告。
5.无电子计分系统的情况下,每局比赛结束时,宣读边裁判员的评判结果。
(九)编排记录长
1.负责运动员资格审查,审核报名表。
2.负责组织抽签,编排每场比赛秩序表。
3.准备比赛中所需要的表格,审查核实成绩,录取名次。
4.登记和公布各场比赛成绩。
5.统计和收集有关材料,汇编成绩册。
(十)编排记录员
根据编排记录长分配的任务进行工作。
(十一)检录长
1.负责称量运动员体重。
2.负责护具的准备与赛中护具的管理。
3.赛前20分钟负责召集运动员检录。
4.检录时,如出现运动员不到或弃权等问题,及时报告总裁判长。
5.按照规则的要求,检查运动员的服装和护具。
(十二)检录员
根据检录长分配的任务进行工作。
(十三)宣告员
1.摘要介绍竞赛规程、规则和有关的宣传材料。
2.介绍临场裁判员、运动员。
3.宣告评判结果。
(十四)医务监督
1.审核运动员《体格检查表》。
2.负责赛前对运动员进行体检抽查。
3.负责临场伤病的治疗与处理。
4.负责因犯规造成运动员受伤情况的鉴定。
5.负责竞赛中的医务监督,对因伤病不宜参加比赛者,应及时向总裁判长提出其停赛建议。
6.配合兴奋剂检测人员检查运动员是否使用违禁药物。
(十五)电子计分系统操作员
负责与电子计分系统操作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 仲裁委员会及其职责与申诉
第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由主任、副主任、委员3人或5人组成。
第十五条 仲裁委员会的职责
(一)仲裁委员会在大会组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受理参赛队对裁判人员有关违反竞赛规程、规则的判决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申诉。
(二)受理参赛队对裁判执行竞赛规程、规则的判决结果有异议的申诉,但只限对本队判决的申诉。
(三)接到申诉后,应立即进行处理,不得耽误其他场次的比赛、名次的评定及发奖。裁决结果出来后,应及时通知有关参赛队。
(四)根据申诉材料提出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复审录像,进行调查。召开仲裁委员会讨论研究。开会时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参加,但无表决权。仲裁委员会出席人数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做出的决定方为有效。表决结果相等时,仲裁委员会主任有终裁权。
(五)仲裁委员会成员不参加本人所在单位参赛队有牵连问题的讨论。
(六)对申诉提出的问题,经过严格认真复审,确认原判无误,则维持原判;如确认原判有明显错误,仲裁委员会提请中国武术协会对错判的裁判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第十六条 申诉程序及要求
(一)运动队如果对裁判组的判决结果有异议,必须在该运动员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由本队领队或教练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同时交付1000元的申诉费。如申诉正确,退回申诉费;申诉不正确的,则维持原判,申诉费不退,作为优秀裁判员的奖励基金。
(二)各队必须服从仲裁委员会的最终裁决。如果无理纠缠,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建议竞赛监督委员会、竞赛组委会给予严肃处理。
第四章 竞赛监督委员会及其职责
第十七条 竞赛监督委员会的组成
由主任、副主任、委员3或5人组成。
第十八条 竞赛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一)监督仲裁委员会的工作。对于不能正确履行仲裁委员会职责,裁决运动队的申诉不公,有违反《仲裁委员会条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撤换乃至停止工作的处分。
(二)监督裁判人员的工作。对于不能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能严肃、认真、公正、准确的进行裁判,有明显违反规程、规则的行为者;有明显错判、漏判、反判的行为者;接受运动队的贿赂,以不正当的手段偏袒运动员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撤换、停止工作,乃至建议对其实施降级或撤消其裁判等级的处分。
(三)监督参赛单位各领队、教练、运动员的行为。对于不遵守《赛区工作条例》、《运动员守则》,不遵守竞赛规程、规则及赛场纪律,对参赛队行贿,运动员之间搞交易、打假赛等有关违纪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取消比赛成绩、取消比赛资格等处分。
(四)竞赛监督委员会听取领队、教练、运动员、仲裁人员、裁判人员对竞赛过程中的各种反映及意见,保证竞赛公正、准确、圆满、顺利地进行。
(五)竞赛监督委员会不直接参与仲裁委员会、裁判人员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干涉仲裁委员会、裁判人员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不介入判决结果的纠纷,不改变裁判组的判决结果和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
第五章 技法要求、得分标准与判罚
第十九条 可用方法
除禁用方法外,可以使用武术的各种拳法、腿法和摔法。
第二十条 禁用方法
(一)用头、肘、膝和反关节技法攻击对方。
(二)用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的摔法或有意砸压对方。
(三)用任何方法攻击倒地方的头部。
第二十一条 得分部位
头部、躯干、大腿。
第二十二条 禁击部位
后脑、颈部、裆部。
第二十三条 得分标准
(一)得2分
1、一方下台,另一方得2分。
2、一方倒地,站立者得2分。
3、用腿法击中对方头部、躯干得2分。
4、用主动倒地的动作致使对方倒地,而自己顺势站立者,得2分。
5、一方被强制读秒一次,另一方得2分。
6、一方受警告一次,另一方得2分。
(二)得1分
1、用拳法击中对方头部、躯干得1分。
2、用腿法击中对方大腿得1分。
3、运动员被指定进攻后达5秒钟仍不进攻时,另一方得1分。
4、一方主动倒地3秒钟不起立,另一方得1分。
5、一方受劝告一次,另一方得1分。
(三)不得分
1.方法不清楚,效果不明显,不得分。
2.双方下台,互不得分。
3.双方倒地,互不得分。
4.一方用方法主动倒地,另一方不得分。
5. 抱缠中击中对方,不得分。
第二十四条 犯规与罚则
(一) 技术犯规
1.消极搂抱对方。
2.背向对方逃跑。
3.处于不利状况时举手要求暂停。
4.有意拖延比赛时间。
5.上场不戴或有意吐落护齿、松脱护具。
6、比赛中对裁判员有不礼貌的行为或不服从裁判。
(二)侵人犯规
1.在口令“开始”前或喊“停”后进攻对方。
2.击中对方禁击部位。
3.以禁用方法击中对方。
(三)罚则
1.每出现一次技术犯规,劝告一次。
2.每出现一次侵人犯规,警告一次。
3.侵人犯规达3次,取消该场比赛资格。
4.运动员故意伤人,取消其比赛资格,所有成绩均无效。
5.运动员使用违禁药物或局间休息时输氧,取消其比赛资格,所有成绩均无效。
第二十五条 暂停比赛
(一) 运动员倒地(主动倒地除外)或下台时。
(二) 运动员犯规受罚时。
(三) 运动员受伤时。
(四) 运动员相互抱缠没有进攻动作或无效进攻超过2秒时。
(五) 运动员主动倒地超过3秒钟时。
(六) 运动员被指定进攻超过5秒钟仍不进攻时。
(七)运动员举手要求暂停时。
(八) 裁判长纠正错判、漏判时。
(九) 相关人员处理场上问题或发现险情时。
(十)因灯光、场地、电脑评分系统故障等客观原因影响比赛时。
第六章 胜负评定与名次评定
第二十六条 胜负评定
(一)优势胜利评定
1.在比赛中,双方实力悬殊,台上裁判员征得裁判长的同意,判技术强者为该场胜方。
2.一方被重击(侵人犯规除外)倒地不起达10秒,或虽能站立但知觉失常,判另一方为该场胜方。
3.一场比赛中,一方被重击强制读秒(侵人犯规除外)达3次,判另一方为该场胜方。
(二)每局胜负评定
1.每局比赛结束时,依据边裁判员的评判结果,判定每局胜负。
2.一局比赛中,一方受重击被强制读秒(侵人犯规除外)2次,另一方为该局胜方。
3.一局比赛中,一方2次下台,另一方为该局胜方。
4.一局比赛中,双方运动员得分相同时,判主动进攻技术强者为胜方。
(三)每场胜负评定
1.一场比赛,先胜两局者为该场胜方。
2.比赛中,运动员出现伤病,经医生诊断不能继续比赛者,判另一方为该场胜方。
3.比赛中因一方犯规,另一方诈伤,经医务监督确诊后,判犯规一方为该场胜方。
4.因对方犯规而受伤,通过医务监督检查确认不能继续比赛者,为该场胜方。但不得参加后面所有场次的比赛。
第二十七条 名次评定
(一)个人名次评定
1.淘汰赛时,直接产生名次。
2.循环赛时,积分多者名次列前,若两人或两人以上积分相同时,按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负局数少者列前。
(2)受警告少者列前。
(3)受劝告少者列前。
(4)体重轻者列前(以第一次称量体重为准)。
上述四种情况仍相同时,名次并列。
(二)团体名次评定
1.名次分
(1)各级别录取前8名时,分别按9、7、6、5、4、3、2、1的得分计算。
(2)各级别录取前6名时,分别按7、5、4、3、2、1的得分计算。
2.积分相同时的处理办法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团体分数相同时,按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按个人获得第1名多的队名次列前;如再相同时,按个人获得第2名多的队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2)受警告少的队名次列前。
(3)受劝告少的队名次列前。
如以上几种情况仍相同时,名次并列。
第七章 编排与记录
第二十八条 编 排
(一)编排原则
1.以竞赛规程、报名表和比赛的总时间为依据。
2.同一级别、同一轮次的比赛应相对集中安排,条件要均等。
3.一名运动员一天最多安排两场比赛,且不在同一单元。
4.同一单元的比赛由体重轻的级别开始。
(二)种子设定
1、上一次全国锦标赛取得前四名的运动员确定为种子选手,并根据成绩排出种子的顺序。
2、变动级别的运动员不能定为种子选手。
3、种子选手不再抽签,编排时根据种子的顺序号在轮次表中找到相应号码的位置,即种子的位置。
第二十九条 记 录
(一)边裁判员根据得分标准和台上裁判员的判定,记录运动员的得分,每局比赛结束后将运动员的得分填入记分表中。
(二)记录员将警告、劝告、强制读秒、下台分别进行记录。
(三)循环赛制时,编排记录组根据每场比赛的结果在记分表中为胜方计2分,负方计0分。因对方弃权获胜时,计2分,弃权者为0分。
第八章 口令与手势
第三十条 台上裁判员口令与手势
一、抱拳礼
两腿并立,左掌右拳于胸前相抱,高与胸齐,手与胸之间距离为20—30厘米(图1、2)。
图1 图2
二、上台
站在擂台中央成侧平举,掌心朝上指向双方运动员(图3)。在发出指令的同时,屈臂侧举成90°,掌心相对(图4)。
图3 图4 图5
三、双方运动员行礼
双臂屈于体前,左掌盖于右拳背之上,示意运动员行礼(图5)。
四、第一局
面向裁判长席,一手食指竖起,其余四指弯曲,直臂前举,成弓步(图6)。
五、第二局
面向裁判长席,一手食指、中指伸直分开竖起,其余三指弯曲,直臂前举,成弓步(图7)。
六、第三局
面向裁判长席,一手拇指、食指、中指分开竖起,其余两指弯曲,直臂前举,成弓步(图8)。
图6 图7 图8
七、“预备──开始”
立于双方运动员中间成弓步,在发出“预备”口令的同时,两臂伸直,仰掌指向双方运动员(图9)。在发出“开始 ”口令的同时,两手俯掌内合于腹前(图10)。
图9 图10
八、“停”
在发出“停”的口令同时成弓步,立掌单臂伸向双方运动员中间(图11、12)。
九、消极5秒
一臂指向消极运动员,一臂伸直上举,手指自然分开、伸直(图13)。
图11 图12 图13(要修改)
十、读秒
面对运动员,屈臂握拳于体前,拳心向前,从一手拇指至小指与口令同时依次张开(图14、15)。
十一、消极搂抱
双手环抱于体前(图16)。
图14 图15 图16
十二、强制读8秒
单臂指向裁判台,拇指竖直,其余四指弯曲(图17)。
十三、3秒
一臂伸直仰掌斜上举指向某方运动员,另一手拇指、食指、中指自然分开,其余两指弯曲,掌心向下,自腹前向外横摆于体侧(图18)。
十四、指定进攻
单臂伸向双方运动员中间,拇指伸直,其余四指弯曲,手心朝下,在发出“某方进攻”口令的同时,向拇指方向横摆(图19)。
图17 图18 图19
十五、倒地
一臂伸直指向倒地一方,手心朝上,另一臂屈于体侧,掌心朝下(图20)。
图20
十六、一方下台
一臂前平举指向下台一方(图21),另一手立掌,手心朝前,向前平推成弓步(图22)。
图21 图22
十七、双方下台
弓步,双手立掌,手心朝前,向前平推伸直(图23)。而后屈臂上举于体前成90度,掌心朝后,成并步直立(图24)。
图23 图24
十八、踢裆
一臂伸直指向犯规运动员,手心朝上;另一手掌心向内,摆至裆前(图25)。
十九、击后脑
一臂伸直指向犯规运动员,另一手俯按于后脑(图26)。
二十、肘犯规
双臂屈于胸前,一手俯盖于另一肘部(图27)。
图25 图26 图27
二十一、膝犯规
提膝,用手拍膝盖部(图28)。
图28
二十二、警告
一臂伸直指向犯规运动员,掌心朝上,另一手示出犯规现象后,屈臂成90度握拳上举于体前,拳心朝后(图29)。
二十三、劝告
一臂伸直,掌心朝上指向犯规运动员,在发出“犯规”口令的同时,屈臂成90度立掌上举于体前,掌心朝后(图30)。
二十四、取消比赛资格
两手握拳,两前臂交叉于胸前(图31)。
图29 图30 图31
二十五、无效
两臂伸直,在腹前交叉摆动(图32、33、34)。
图32 图33 图34
二十六、急救
面对大会医务席,两手立掌,两前臂在胸前成十字交叉(图35)。
二十七、休息
仰掌侧平举,指向双方运动员休息处(图36)。
图35 图36
二十八、交叉站位
站立擂台中央,双臂伸直在腹前交叉(图37)。
二十九、获胜
平行站于两名运动员中间,一手握获胜运动员手腕上举(图38)。
图37 图38
第三十一条 边裁判员手势
一、下台或倒地
一手食指伸直向下,其余四指弯曲(图39)。
二、没下台或没倒地
一手立掌,左右摆动1次(图40)。
三、没看清
双手仰掌由体前向外曲肘平摆(图41)。
图39 图40 图41
第九章 场地与器材
第三十二条 场地
(一)比赛场地为高80 cm,长800cm,宽800 cm的擂台,台面上铺有软垫;软垫上铺有盖单,台中心画有直径120cm的中国武术协会的会徽。台面边缘有5cm宽的红色边线,台面四边向90cm处画有10cm宽的**警戒线。
(二)台下四周铺有高30cm、宽200cm的保护软垫。
第三十三条 器材
电子评分系统一套。